永康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明珠学校校长朱青松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7月,朱青松及常务副校长林祖喜,副校长褚新豪,时任副校长应永松、胡银归等人违规决策,将补课费以加班补贴、奖金等名义发放给校领导及教职工。其中,朱青松、林祖喜、褚新豪、应永松、胡银归分别领取10.95万元、10.67万元、8.51万元、2.78万元、1.77万元。2020年4月,朱青松被政务立案;2020年5月,林祖喜、褚新豪、应永松、胡银归受到诫勉处理,诫勉期六个月;相关费用已清退。 2 市公安局拘留所原辅警程纪顺违规收受电子红包问题。2020年1月,支某某、陈某为感谢在被执行行政拘留期间程纪顺对其的关照,通过微信分别向程纪顺转账666.66元、500元,程纪顺予以收受。2020年6月,程纪顺被解聘,礼金已上缴;责任民警方正高对辅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3 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章家虞违规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8年,章家虞多次接受其主办案件当事人亲属陈某某安排的喝茶、钓鱼、野炊、摘水果等活动,相关费用由陈某某支付。章家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2020年9月,章家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 花街镇店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秀初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中秋节期间,店园村旱改水工程项目承包人钱某某为感谢陈秀初和该村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陈电亮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关照,送给陈秀初香烟两条,价值1480元;送给陈电亮永康市大润发购物卡2张,价值2000元。陈秀初、陈电亮均予以收受。2020年8月,陈秀初、陈电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龙山镇原西坞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朱月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8月至11月,朱月利多次接受西坞村牌坊工程承包人张某某宴请,费用共计900余元;收受张某某送的香烟两条,价值760元。朱月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2020年9月,朱月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过好“廉节”,把好“廉关” 党员干部要在享受愉快节日假期的同时 更要确保不失“节”
来源 | 八婺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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